根据《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管理办法》(浦府规〔2021〕1号)、《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促进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发展专项操作细则》(浦科经委规〔2024〕1号),现发布2025年度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专精特新企业专题申报指南。
一、申报对象
1、《关于公布2023年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第四批)的通知》(沪经信企〔2024〕116 号)涉及企业;
2、《关于公布2024年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第一批)的通知》(沪经信企〔2024〕333号)涉及企业;
3、《关于公布2024年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第二批)的通知》(沪经信企〔2024〕684号)涉及企业;
4、《关于公布2024年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第三批)的通知》(沪经信企〔2024〕896号)涉及企业;
5、《关于公布上海市第六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通过复核的第三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的通知》(沪经信企〔2024〕820号)涉及的第六批企业。
二、申报条件
1、注册地、税收户管地均在浦东新区;
2、以上5批次申报对象中首次认定的企业或于2024年1月1日-12月31日新引进的2024年(第一、二、三批)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第六批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三、申报资料要求
对首次认定、新引进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按照上一年度合规研发费的10%给予一次性资助,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资助最高不超过25万元、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资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专精特新”企业升级后给予补差资助,该专题与企业研发机构专题补差资助。
四、申报程序
本专项采取网上申报形式,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1、申报单位访问浦东新区财政投入专项综合服务平台,通过法人一证通登录系统进行项目申报;
2、进入项目申报系统后,在线填写申请表,并将有关佐证材料作为附件上传。附件包括:
(1)《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专精特新企业专题申请表》(企业在线填写后,导出PDF文件,盖章签字再上传);
(2)可证明企业研发能力和经营情况的材料;
(3)新引进“专精特新”企业需提供近3年内历次地址变更的工商证明材料。
以上附件材料要求PDF格式,清晰可辨,申报材料应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有造假行为,区科经委将取消其一定年限内申报基金项目的资格,并保留追究其相应责任的权利。
五、受理时间
1、受理时间:即日起至6月5日
六、其他
凡有科技发展基金逾期项目的单位,本专题不得申报。申报企业信用无重大不良记录。申报企业应在生产经营中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以上申报一次受理,资助金额经区科经委统筹后,分批拨付。
来源:上海浦东新区
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
政策服务部:方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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