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浦区加快推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实施细则》(青商规〔2024〕7号)文件精神,为提升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集群能级储备优质研发项目资源,申报2025年青浦区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研发项目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和条件
项目一:自主软件模块开发攻关项目
1.申请条件
(1)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均在青浦区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正常开展经营活动;
(2)企业顺应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趋势开展软件自主研发和攻关,且当年度完成建设的产业研发项目。其攻关技术产品具备一定市场占有优势和创新示范效应,或对本企业降本增效起到显著作用;
(3)项目执行期不超过两年(项目自2024年1月1日起启动,完成期不迟于2025年11月30日)。
需同时满足以上三个条件。
2.扶持标准
根据项目的市场推广价值、行业示范作用、技术研发水平、社会经济效益等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对立项企业按项目投资核定总额(经第三方评估确认总额)的50%予以扶持,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万元。
项目二:软硬协同产业发展项目
1.申请条件
(1)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均在青浦区的制造业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正常开展经营活动;
(2)针对企业生产制造、经营管理等业务场景,企业购买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自主研发的软件或服务,并与企业相关产品、产线适配成功;
(3)项目执行期不超过两年(项目自2024年1月1日起启动,软件成功投入使用且项目完成期不迟于2025年11月30日)。
需同时满足以上三个条件。
2.扶持标准
适配软件的相应产品或产线达到一定规模且具有一定行业影响力的,根据评审结果,对立项企业按使用相关产品、服务及企业自身适配发生的费用等核定投入总额(经第三方评估确认总额)的50%予以扶持,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二、申报材料
项目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1.《青浦区2025年度加快推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政策项目申请表》;
2.《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创新发展项目计划任务书》;
3.企业研发团队信息表;
4.企业自2023年1月1日起获得市、区两级项目扶持情况表
5.企业研发项目内部立项书(加盖企业章);
6.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7.经具有国家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上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8.申报单位的信用报告、单位法人代表的个人信用报告;
9.2024年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年报,非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无需填报;
10.项目专项审计报告(项目验收时提供)。
三、申报流程
1.企业申报:向所在街镇或者区属公司递交书面申请材料。
2.街镇、区属公司初审:各街镇、区属公司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查,出具初审意见。
3.联合审核:经街镇、区属公司初审通过后,企业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区经委,由区经委组织专家、会同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审认定。
4.征询意见:区经委根据评审结果向相关委办局征询意见(重复申报、违规处罚、企业征信等情况)。
5.公示:评审通过的项目在区经委网站上向社会公示。
四、申报时间及地址
1.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25年7月14日至8月1日。
来源:上海青浦
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
政策服务部:方主任
电话-微信:15618903837
*本文发布的政策内容由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整理解读,如有纰漏,请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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