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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2025年度张江高新区发展项目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25-08-02 |栏目:通知指南 |浏览次数:22

为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张江高新区改革创新发展建设世界领先科技园区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23〕23号)和《关于印发青浦区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青科委〔2025〕1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张江高新区青浦园、西岑园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现就组织申报2025年度青浦区张江高新区发展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注册地在张江高新区青浦园、西岑园范围内,且独立承担法律责任主体的科技企业(注册地查询方式:上海市科委网站-张江高新区-张江示范区园区范围查询-输入企业注册地址);

2.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信用状况良好,两年内(指专项扶持项目申报起始之日起向前推算两年)未发生严重的违规、违法行为;

3.具有承担项目建设的相应能力,项目正常申报后,保持注册地稳定。

4.重点支持上海市三大先导产业、六大重点产业,青浦区“3+3+3”现代化产业体系及张江高新区青浦园、西岑园主导特色产业,重点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医药器械制造、高性能复合材料等产业升级扩容,支持低空经济、空间信息等领域跨前布局新兴与未来产业。

1.在青浦区的有效高新技术企业;

2.2024年(以高企证书发证时间为准)在青浦区获得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

3.按要求完成2023年度及2024年度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火炬统计调查工作;

4.信用良好,近两年无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1.在青浦区的有效高新技术企业;

2.2024年(以高企证书发证时间为准)在青浦区获得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

3.按要求完成2023年度及2024年度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火炬统计调查工作;

4.信用良好,近两年无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二、支持方向

(一)企业高成长项目

1.支持内容及标准

对近年营收保持稳定增长的高新技术企业,按照企业上年营收及增长情况,经综合评定,给予最高150万元的事后一次性资金扶持。

(1)对上年度营收500万元-2000万元(含)之间的高新技术企业,前三年营收复合增长率25%以上,或前两年营收平均增长率35%以上,给予最高不超过15万元的资金支持;

(2)对上年度营收2000万元-5000万元(含)之间的高新技术企业,前三年营收复合增长率20%以上,或前两年营收平均增长率30%以上,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资金支持;

(3)对上年度营收5000万元-2亿元(含)之间的高新技术企业,前三年营收复合增长率15%以上,或前两年营收平均增长率25%以上,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资金支持;

(4)对上年度营收2亿元-5亿元(含)之间的高新技术企业,前三年营收复合增长率10%以上,或前两年营收平均增长率20%以上,给予最高不超过70万元的资金支持;

(5)对上年度营收5亿元-10亿元(含)之间的高新技术企业,前三年营收复合增长率10%以上,或前两年营收平均增长率15%以上,给予最高不超过90万元的资金支持;

(6)对上年度营收10亿元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前三年营收复合增长率10%以上,或前两年营收平均增长率15%以上,给予最高不超过150万元的资金支持。

2.申报材料

(1)青浦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政策申请表;

(2)张江高新区青浦园、西岑园企业高成长项目申请书;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5)2024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封面、企业基础信息表、年度纳税申报表),加盖企业公章;

(6)2021-2024年的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7)企业及法人信用报告;

(8)其他必要的佐证材料。

(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

1.支持内容及标准

对企业围绕重点支持产业领域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按照单个项目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50%,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资金扶持。项目应于2024年1月1日后实施,原则上不超过2年且申报时仍在实施期内。项目采取事前立项,分阶段拨付方式实施。

2.申报材料

(1)青浦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政策申请表;

(2)张江高新区青浦园、西岑园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申请书;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企业及法人信用报告;

(5)自筹资金证明;

(6)其他必要的佐证材料,如项目前期研究基础证明材料荣誉、资质等。

三、申报流程

(一)企业申报:企业高成长项目申报单位登录

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申报单位登录提交项目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并线下向青浦区科委递交书面申请材料盖章版(一式两份,需保持与线上材料一致)。

(二)项目评审:区科委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组织专家对项目开展评审,确定拟支持项目。

(三)项目公示:对通过评审的项目,在青浦区科委官方网站公示。对公示期间有异议的项目,由区科委组织调查核实;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由区科委正式印发立项文件并下达扶持资金。

来源:上海青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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