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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上海市高质量数据集先行先试项目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25-10-17 |栏目:通知指南 |浏览次数:19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国发〔2025〕11号),持续加强人工智能高质量数据集建设,结合国家数据局推动高质量数据集先行先试试点建设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发掘优质项目,上海市数据局现组织开展2025年上海市高质量数据集先行先试项目征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

二、征集方向

(一)方向1:行业领域高质量数据集建设

围绕上海“五个中心”建设,打造相关行业领域的行业通识类或行业专识类高质量数据集,以应用为导向,提炼可复制推广模式,培育高质量数据集产业生态,支撑行业领域智能化水平提升。

(二)方向2:高质量数据集工具链平台建设

围绕高质量数据集在采集、治理、标注、生产、维护等建设过程中所涉及的作业流程,研制集约化、智能化、高效化的高质量数据集工具链与服务平台,逐步形成体系化服务能力,构建高质量数据集生产支撑工具。

三、工作任务

高质量数据集先行先试项目建设周期为两年,从以下五个维度推进,其中1-3为必建内容,4-5为可选建内容:

1.技术系统维度:聚焦数据采集、处理、管理、标注、合成、质检、服务运营等关键环节,着力推动自动化工具研发应用,加快建设数据集开发运营平台,切实提升数据集生产效能。

2.场景应用维度:聚焦行业领域用数需求与核心痛点,打造可复制应用场景,推动高质量数据集场景化落地应用。

3.标准验证维度:深化对高质量数据集格式要求、分类指南、质量评测规范、建设指南、建设运营能力成熟度模型、平台建设技术要求等相关标准的验证工作,确保标准科学性与适用性。

4.机制建设维度:积极探索基于贡献度的收益分配、授权使用及版权争议处置等机制,健全数据集安全规范运行制度体系。

5.生态发展维度:注重发挥对相关产业的辐射带动作用,助力构建产业协同发展格局。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范围

1.申报主体须为注册在上海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信用状况良好。

2.已入选2025年度国家数据局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先行先试工作的试点项目不在本次申报范围内。

3.本次征集不接受联合申报。

(二)申报材料

1.申报材料须重点突出、目标明确、言简意赅,从建设路径、技术方案、场景设计、标准规范、机制建设、生态发展等方面体现创新性和可推广性,预期效果显著,对数据要素市场发展具有较强推动作用和示范价值,同时明确推进计划与阶段性成果。

2.申报材料须对内容真实性、合规性作出承诺且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内容。

(三)申报推荐

获得上海市行业主管部门或区数据局推荐的申报单位享有优先权,推荐单位须在“推荐单位”栏填写单位全称并签章。

五、申报提交

材料规范:申报材料盖章处须加盖公章(复印无效),申报书具体内容和格式须参照《上海市高质量数据集建设先行先试申报书》。

提交方式:请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请按“单位名称+申报名称+上海市高质量数据集先行先试申报书”格式填写。

六、评审遴选

申报征集结束后,上海市数据局将组织专家团队开展项目评选,评选采取专家评审、集中答辩或现场考察等方式确定候选项目,根据评审结果划定试点项目名单并对外公布。

七、后续管理

市数据局将对先行先试项目实施动态管理,通过跟踪建设进度、评估实施成效、优化推进举措,确保先行先试工作落地见效。

八、支持措施

本次征集入选的试点项目将在2025年全球数商大会上公开发布;结合征集情况,开展供需对接活动和重点推荐等工作,优秀试点项目将优先推荐至国家数据局;推动上海市支持政策、资金向高质量数据集先行先试入选项目倾斜。

来源:上海科委

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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