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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虹口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第一批项目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25-12-16 |栏目:通知指南 |浏览次数:40

为推动虹口区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根据《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沪府规〔2025〕4号)、《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指南(2026-2027年)》(沪发改服务〔2025〕12号)的相关要求,现就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以下简称“引导资金”)虹口区2026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要求

(一)支持范围

根据《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附件1),市引导资金重点支持领域为:

1.支持《上海市促进服务业创新发展若干举措》、上海市服务业发展规划明确的重点领域中的服务业项目。

2.支持促进上海市服务业发展的重大战略、重大政策和重大问题研究。

3.支持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各类服务业园区建设,对其核心区域发展战略、产业发展、功能定位等规划论证给予资助。

(二)申报条件

1.项目单位须为在虹口区依法设立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具有合理的经济规模,信用记录良好,无违法违规行为,持有法人一证通(需具有电子签章功能)。

2.项目单位所申报的项目必须是在建项目。项目单位可申报多个项目,但每个项目单位每年度最多只能有一个项目获得资金支持。

3.根据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分类支持的方式,本次申报项目总投资须为500万元(含)以上。

4.项目单位有引导资金支持但尚未验收的项目,需待项目通过验收后再申报新的项目。项目单位存在验收不通过的项目,自项目核销之日起3年内不得申报新的项目。

5.以下申报项目不予受理:

(1)规划合同签订日期早于申报日期1年以上的规划类项目;属于城市规划、土地规划、环境评价和设计方案等规划类项目。

(2)申报单位上年度净资产为负。

(3)其他不符合支持范围和条件的项目等。

(三)支持方式

对重大示范项目,市级引导资金支持金额原则上不超过600万元。其中,对需突破支持上限的上海市重大功能性服务业项目,由评审小组研究确定支持金额。对重点项目,市级引导资金支持比例最高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20%,支持金额不超过300万元。对重大战略研究和服务业园区规划,市级引导资金支持比例最高不超过合同金额的20%。

对虹口区转报且获得市引导资金支持的重大示范项目和重点项目,原则上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给予区级配套资金支持。

关于申报资料具体要求,按照《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指南(2026-2027年)》有关规定执行。

二、申报工作安排

(一)总体安排

区发展改革委常年受理项目申报和咨询,并按照市引导资金评审小组办公室年度工作时间要求,及时发布申报通知,按流程组织申报。项目单位需按照申报通知的时间要求,及时完成系统申报。最终受理结果以系统显示为准。

(二)系统申报

请项目单位通过法人一证通在线登录一网通办门户网站,检索“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申报”,选择税收征管关系所在区,点击“立即办理”即可进入申报页面,网上填写引导资金项目申请表,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资料(上传的附件须为PDF格式,单个文件不超过50M,可上传多个文件),系统自动生成申报书后加盖电子签章,完成系统申报,2026年度第一批次系统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25日24时。(以系统显示时间为准,临近截止时间系统拥堵,建议尽早提交)。

(三)申报培训

拟定于2026年1月中旬举办申报培训会议,对申报工作进行辅导及答疑咨询,申报企业可提前将参与人员信息反馈至区发展改革委邮箱预约参加。

(四)区级评审

2026年3月上旬,区发展改革委组织开展区级专家评审,具体另行通知。

(五)转报工作

经区政府同意后报市引导资金评审小组办公室。

来源:上海虹口

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

政策服务部:方主任

电话-微信:15618903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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