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上海市加快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行动方案(2026年)》,加大上海市标准化战略的实施,鼓励和支持上海市单位积极参与和有效开展标准化工作,近日,市市场监管局正式印发《2026年度上海市标准化推进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指南》。
一、申请主体
凡依法在上海市登记注册的单位,在规定的项目期限内从事标准化推进项目并作为主要承担单位,均可提出申请。申请项目应未获得过其他市级财政资金的支持。多个单位同时承担同一标准化推进项目的,原则上只对该项目参与程度最高的一个单位予以支持。同一单位在同一申请年度内,同一类别项目申请数量不超过5项,申请项目总数不超过10项。
二、申请范围和条件
(一)标准制修订项目(A类)
标准实施日期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期间的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上海市地方标准。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期间被政府采信的团体标准。
同一单位参与的系列标准或分部分标准,视情况合并为一个项目进行申请。
1.国际标准:由上海市单位主导制修订或实质性参与制修订的国际标准。
2.国外先进标准:由上海市单位主导制修订的其他重要国际性专业标准组织发布的标准。
3.国家标准:由上海市单位主导制修订的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和发布的标准。
4.行业标准:由上海市单位主导制修订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布、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备案的标准。
5.上海市地方标准:由上海市单位主导制修订的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和发布的标准。
6.团体标准:由上海市社会团体发布、已自我声明公开、被上海市市级行政主管部门采信使用、并且符合“经济合理、技术先进”的标准(团体标准只能由发布和实施该团体标准的社会团体申请)。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视为主导制修订的单位:标准的唯一起草单位;标准文本“前言”中排序第一的起草单位;标准文本未列出起草单位的,由标准发布单位或技术归口单位提供“主导制定标准”的证明。
(二)标准化技术组织项目(B类)
1.承担国际标准化技术组织工作的项目:2025年新承担的国际标准化组织技术委员会(TC)/分技术委员会(SC)秘书处、主席、副主席;2025年度工作成绩突出、承担重大国际标准化活动且影响力显著的国际标准化组织技术委员会(TC)/分技术委员会(SC)秘书处。
2.承担全国标准化技术组织工作的项目:2025年新承担的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分技术委员会(SC)秘书处;2025年度工作成绩突出的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秘书处。
3.承担上海市标准化技术组织工作的项目:2025年新承担的上海市地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2025年度绩效评估结果为“优秀”的上海市地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4.承担国家标准验证点的项目:2025年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新批准成立的国家标准验证点。
5.承担上海市新型标准化技术组织的项目:2025年由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新批准成立的上海市新型标准化技术组织。
(三)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C类)
1.国家级标准化试点项目: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实施,在2025年通过验收且建设成效显著的标准化试点项目。
2.上海市标准化试点项目:由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实施,在2025年通过验收且建设成效突出的标准化试点重点项目。
(四)标准化活动项目(D类)
2025年由上海市标准化技术组织以外的单位承担的在上海市举办的国际、国家标准化论坛等重大标准化活动项目。
三、重点支持的领域
本年度标准化推进专项资金将紧密围绕国家和上海市重大战略以及上海市“2+3+6+6”现代化产业体系,按照优中选优、重点突出、示范引领的原则,择优支持技术水平先进、创新性显著、实施成效突出的标准化推进项目,具体如下:
(一)高新技术领域
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电子信息、生命健康、高端装备、新材料、高端仪器、基础软件、生物制造、航空航天、低空经济、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量子技术、核聚变、脑机接口、具身智能、智能终端、6G移动通信、新型储能、生物基等。
(二)现代服务业领域
数字经济、科创服务、商贸流通、航运物流、金融科技、现代供应链、时尚消费品、文化旅游体育、家政、养老、理疗等。
(三)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
政务服务“高效办成一件事”、城市运行安全、城市更新、教育托育、公共卫生、基层社会治理、公共文化体育等。
(四)农业农村领域
智慧农业、装备农业、种源农业、绿色农业、数字乡村、农村综合改革、新型城镇化等。
(五)节能环保领域
绿色低碳、生态环境风险管控、生态环境治理与修复、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管理、循环经济、氢能、可再生能源等。
四、免申即享
满足以下支持条件的项目,无需提交申请资料,将由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自动筛选出符合政策要求的单位名单通知到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相关单位。
1.主导制定的国际标准(列入国标委《2025年我国牵头制修订ISO、IEC国际标准清单》)项目;
2.2025年新设立的各级标准化技术组织;
3.2025年度绩效评估结果为“优秀”的地标委秘书处;
4.2025年通过验收的国家级标准化试点项目;
5.2025年通过验收且验收结果为“优秀”的市级标准化试点重点项目。
来源:上海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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