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闵行区推动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闵经委规发〔2026〕2号)的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闵行区推动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产业政策申报有关工作,促进闵行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现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申报指南,对2026年度申报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第一条支持方向
闵行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产业政策,旨在优化闵行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环境,进一步推动产业规模扩容、能级提升、特色塑造,着力挖掘和培育发展新动能。
第二条项目申报
一、加快核心技术攻关
对获得2025年上海市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新一代信息与通信技术发展项目)支持的关键软件项目,按照市级专项资金1:0.5的配套支持,上限为500万元。
申报材料:
1、基础申报材料(见附则);
2、获得2025年上海市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新一代信息与通信技术发展项目)支持的关键软件项目的专项资金拨款证明等材料;
3、其他需要补充的相关材料。
二、推动软件产品创新
对获得2025年市级部门认定的首版次软件的软件产品,按照市级专项资金1:0.5的配套支持。
申报材料:
1、基础申报材料(见附则);
2、获得2025年上海市首版次软件的专项资金拨款证明等材料;
3、其他需要补充的相关材料。
三、支持开源软件创新
对获得2025年上海市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新一代信息与通信技术发展-信息技术应用发展)支持的开源软件项目,按照市级专项资金1:0.5的配套支持,上限为100万元。
申报材料:
1、基础申报材料;
2、获得2025年上海市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新一代信息与通信技术发展-信息技术应用发展)支持的开源软件项目的专项资金拨款证明等材料;
3、其他需要补充的相关材料。
四、强化推动应用牵引
对采购并使用2025年市级部门认定的首版次软件产品,且获得2025年市级首版次软件应用推广补贴支持的企业,按照供需双方签订的当年度采购合同的实际支付金额核算,给予应用单位不超过实际支付金额15%的资金支持,上限为100万元。
申报材料:
1、基础申报材料;
2、获得市级部门认定的首版次软件的证明材料;
3、采购并使用2025年市级部门认定的首版次软件产品的合同等证明材料;
4、获得2025年度市级首版次软件应用推广补贴的资金拨款证明材料;
5、其他需要补充的相关材料。
注:以上四款项目的申报单位须为在闵行区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区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除外),符合闵行区产业发展方向,经营状态正常、财务制度健全。
申报方法:申报主体将所有申报资料(一式三份、胶装装订)报所属街镇(莘庄工业区)、重点园区(闵开发、紫竹、临港)等审核并盖章。通过初审后,报送至闵行区经济委员会生产性服务业科(闵行区七莘路412号1011室)。
五、支持企业做优做强
1、对2024、2025年年营收(1-11月)首次达到2亿元、5亿元、10亿元、30亿元、50亿元和100亿元的软信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和1000万元的奖励,并实施晋档补差。
2、对2025年年营收(1-11月)5-10亿元,增速达到10%以上的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支持;增速达到20%以上的企业,给予最高40万元支持。对2025年年营收(1-11月)10亿元以上,增速达到10%以上的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支持;增速达到20%以上的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
申报材料:
子项1
1、基础申报材料(见附则);
2、企业从纳统开始至2025年向统计部门报送的“财务状况表”(F203统计报表,涵盖企业当年度1-11月的营收,需系统平台上打印带水印的表);
3、其他需要补充的相关材料。
子项2
1、基础申报材料(见附则);
2、企业2024年和2025年向统计部门报送的“财务状况表”(F203统计报表,涵盖企业当年度1-11月的营收,需系统平台上打印带水印的表);
3、其他需要补充的相关材料。
注:第五款项目的申报单位须为注册在闵行区或实际经营地址在闵行区,并已纳入统计部门一套表联网直报平台(64-互联网和相关服务、65-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企业(区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除外)。线上提交申请:申报主体登录“闵行区‘一站式’惠企助企平台”点击 “法人一证通登录”——“政策超市”—— 选择相应申报条款,填报申报材料。
线下递交材料:通过线上初审后,申报主体将所有申报资料(一式两份、胶装装订)报所属街镇(莘庄工业区)、重点园区(闵开发、紫竹、临港)等审核并盖章(其中,若企业注册在外区的,由实际经营地负责初审;注册地和实际经营地均在我区,但不一致的,由注册地负责初审)。后报送至闵行区经济委员会生产性服务业科(闵行区七莘路412号1011室)。
第三条附则
(一)基础申报材料
1、《闵行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政策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3、企业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和信用度查询授权书;
4、申报材料如无明确要求原件,均为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二)申报时间线上提交申请:2026年3月18日9:00 – 3月25日17:00线下递交材料:2026年3月23日- 4月3日(工作日),9:00-11:00、13:00-17:00,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
来源:上海闵行
上海高新技术企业服务中心
政策服务部:方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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