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我区数据要素创新发展,根据《松江区关于促进数字经济与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沪松府〔2025〕145号)、《松江区关于数字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沪松数规〔2025〕1号)等有关规定,对2026年支持我区数据要素流通服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类支持项目
(一)支持对象
1.本通知适用于注册登记和税务登记均在本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信用状况良好,两年内(指专项扶持项目申报起始之日起向前推算两年)未发生严重的违规、违法行为;
3.项目已获得区级财政配套资金或奖励的除外。
(二)支持方向
1.支持数据要素平台建设。重点围绕本区“2+4”现代化产业体系,对促进公共数据与社会数据融合应用、推动数据价值释放的重点领域企业可信数据空间等数据要素平台建设项目(仅可信数据空间项目接受联合申报,由牵头单位负责提交申报材料,联合申报单位(含牵头单位)最多不超过5家),项目执行期一般在一年内,原则上不支持已完成建设的项目。经评审认定后,给予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30%,最高200万元的资助。
2.打造数据要素流通项目。面向产业发展、城市治理、民生服务等领域,支持对促进长三角数据协同发展、开展跨境数据合作、依托松江新城数据创新实验室挖掘公共数据价值打造特色标杆应用场景的项目,项目执行期一般在一年内,原则上不支持已完成建设的项目。经评审认定后,给予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30%,最高100万元的资助。
3.支持企业数字出海服务。对2025年以来推动数字产业出海,挖掘企业出海数字服务、布局数字出海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国际数字规则对接、打造数字出海特色产业集群,开发多元数字出海场景的园区、企业,经评审认定后,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
(三)申报材料
1.项目申请书(申报平台在线填报);
2.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企业名称有变更需提供企业工商名称变更资料复印件);
3.上一年度企业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4.“信用中国”平台企业信用报告;
5.专项材料:
(1)支持数据要素平台建设:项目建设方案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基本情况、背景与必要性、现状基础、建设目标、总体架构、建设内容、应用与价值、数据资源和流通机制、可落地技术路径、平台运营发展模式等)、项目总投资资金落实证明文件(可以为股东承诺函、合同协议、银行资金证明等)、已投入资金的证明材料(如发票、付款凭证等)复印件及汇总表、如为联合申报,须提交所有联合申报单位共同签署的《项目合作协议》复印件,明确各方职责、资金投入、知识产权归属及利益分配机制等;
(2)打造数据要素流通项目:项目建设方案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基本情况、背景与必要性、现状基础、建设目标、总体架构、建设内容、应用与价值、数据资源和流通机制、可落地技术路径、项目未来发展方向等),项目总投资资金落实证明文件(可以为股东承诺函、合同协议、银行资金证明等)、已投入资金的证明材料(如发票、付款凭证等)复印件及汇总表等;
(3)支持企业数字出海服务:数字出海服务实施方案(包括基本情况、背景与必要性、现状基础、建设目标、总体架构、建设内容、应用与价值、数据资源和流通机制、安全合规技术路径、未来出海服务方向等)、目标市场分析报告、数字出海服务数据记录及成效证明;
6.承诺书;
7.其他可以说明项目情况的材料(报告、证书、合同等);
8.松江区产业专项补贴项目街镇(开发区)初审意见表(由街镇、经开区在线生成并打印盖章)。
申报材料2-7均需加盖企业公章,复印件需与原件保持一致。
(四)申报审核程序
1.企业登入“松江区产业发展资金服务平台”,在“服务业发展”政策专栏进行线上申报,在线填写项目申请书(材料1),并按顺序上传材料2-7(上传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上传件需与原件保持一致。);
2.街镇、经开区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预审,审核同意后,由街镇、经开区线上推荐并生成《松江区产业专项补贴项目街镇(开发区)初审意见表》,盖章原件交给申报企业;
3.区数据局对获属地推荐的项目进行初审,对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或缺少相关内容的,将予以退回或要求申报企业在限定时间内补齐;
4.对于获属地推荐并初审合格的项目,由区数据局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具体评审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注:企业需在评审当天携带材料1-7(一式6份)和材料8原件1份(《松江区产业专项补贴项目街镇(开发区)初审意见表》),其中材料1-7按顺序双面打印胶装成册,材料8不封装在册。
(五)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其中:
1.企业网上申报时间为4月8日9时-4月29日17时,过期将无法上报;
2.材料补充完善时间为4月30日9时-5月15日17时,企业根据街镇、经开区预审和区数据局初审意见补充完善申报材料,逾期未补齐或补充后仍不符合要求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街镇、经开区对审核同意的项目进行线上推荐并向企业出具《松江区产业专项补贴项目街镇(开发区)初审意见表》。
二、“免申即享”类支持项目
(一)支持对象
1.本通知适用于注册登记和税务登记均在本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信用状况良好,两年内(指专项扶持项目申报起始之日起向前推算两年)未发生严重的违规、违法行为;
3.项目已获得区级财政配套资金或奖励的除外。
(二)支持方向
打造优秀示范场景项目。支持建设数据要素流通项目场景示范标杆,对2025年以来在相关领域获评国家级、市级优秀示范场景的项目,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励。
来源:上海松江
上海高新技术企业服务中心
政策服务部:方主任
电话-微信:15618903837
*本文发布的政策内容由上海高新技术企业服务中心整理解读,如有纰漏,请与我们联系。
上海高新技术企业服务中心:权威的政策辅导+园区招商平台
政策扶持:指导企业申请各类政府专项补贴资金,包括上海科委,经信委,发改委,商务委和各区部门政策资金项目。专业规划,重点申报,确保立项,获得扶持资金。
园区招商:上海市级园区,直招企业入驻,签订扶持协议,落实企业退税,安排人才落户,土地厂房免租。鼓励人才创业,0元注册公司,免费提供地址,辅导申报创业政策补贴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