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支持企业建立和发展企业技术中心,根据《徐汇区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徐商务发〔2022〕23号),现就组织开展2026年度徐汇区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在徐汇区依法登记注册纳税的企业;企业具有一定规模,且经营状况良好;在本行业具有一定的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主要产品和服务符合市、区产业发展导向。
2、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管理机制完善,能持续支撑企业技术创新;企业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具有稳定的产学研合作机制。
3、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拥有一定规模的技术人才队伍,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创新人才优势;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
4、技术创新绩效显著,掌握核心技术,拥有自主品牌;有较高且持续的研究开发投入,研究开发与创新水平在同行业中处于先进地位。
5、企业信用状况良好,两年内(自申请截止日起前两年)未发生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二、指标要求
1、企业上一年度销售(营业)收入不低于8000万元(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不低于5000万元);
2、企业上一年度研究开发费用不低于500万元,且占上一年度销售(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2.5%(交通、建筑、服务业等行业企业不低于1%);
3、企业上一年度拥有研究开发仪器设备原值和研发软件购置费不低于500万元(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不低于100万元);
4、企业上一年度研究开发人员不低于35人;
5、申请年度前三年内,申报企业必须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含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医药制造业企业通过自主研发获取的知识产权、获得的临床试验许可、药品注册证书等)。
三、申报材料
1、徐汇区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表。
2、徐汇区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报告。
3、徐汇区企业技术中心评价附表。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前两个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
6、带统计局水印的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107-1表)和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107-2表);未列入国家统计局研发活动情况统计范围的企业,可提供带水印的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统计表《(四)研究开发项目概况(GQ-004表)》和《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GQ-005表)》;企业技术中心为大型集团的(母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下属企业合并申报),应提供母公司和被合并子公司的上述单体表格。
7、由B类以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年度(2025年度)企业研发人员数、研究开发费用以及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研发软件购置费的专项审计报告。
8、企业技术中心评价附表中所须提供的附件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材料):(1)技术带头人学历(或职称)证明;(2)知识产权证明;(3)所获各类资质、品牌、行业标准制定、奖项等情况证明。
9、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10、企业登录信用中国(上海)网站开具的市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时间范围:开具报告之日起前三年;用途:行政管理场景)
以上材料请用A4纸双面打印,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
四、申报方式
申报材料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
纸质材料送至徐汇区新型工业化推进办公室工业科(漕溪北路366号1号楼505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hsw2012@qq.com。
五、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8月28日。
来源:上海徐汇
上海高新技术企业服务中心
政策服务部:方主任
电话-微信:15618903837
*本文发布的政策内容由上海高新技术企业服务中心整理解读,如有纰漏,请与我们联系。
上海高新技术企业服务中心:权威的政策辅导+园区招商平台
政策扶持:指导企业申请各类政府专项补贴资金,包括上海科委,经信委,发改委,商务委和各区部门政策资金项目。专业规划,重点申报,确保立项,获得扶持资金。
园区招商:上海市级园区,直招企业入驻,签订扶持协议,落实企业退税,安排人才落户,土地厂房免租。鼓励人才创业,0元注册公司,免费提供地址,辅导申报创业政策补贴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