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产业人才队伍建设,助推区域产业高质量发展,2026年金山区产业人才申报评定工作正式启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推动区域创新与产业发展,从事核心技术攻关、关键工艺改进、产业项目管理、科技成果转化等工作的优秀人才。
二、申报程序及材料要求
(一)申报路径
登录金山区“一网通办”-“我要办”,注册登录后进行网上申报。
(二)申请材料受理
经形式审查通过并正式受理后,打印申请书一式三份(申请书须与申请附件材料装订成册),加盖企业公章,报送金山区科技创业中心。报送的书面材料须签章齐全,并与网上提交经形式审查通过的电子文档内容相一致的申请为有效申请。请不要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三)申报期限
网上填报起止时间为2026年9月4日至2026年9月24日下午4:30;书面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8日下午4:30。
三、申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书面材料受理地址:金山区政务服务中心(金山区龙山路555号)二楼D区无差别综合受理窗口
附件1
金山区产业人才申报条件和补贴方式
一、优秀人才团队创业项目
本项目按选拔类项目程序执行。根据发展规模、创新能力等方面综合评价,给予一次性50万元、100万元、150万元的创新创业扶持专项资金,用于办公用房租赁、创新研发、人才安居和企业贷款贴息等方面。
(一)扶持对象
支持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或企业拥有长期研发与管理经验的海内外优秀人才来金创办企业,包含并不仅限于下列:
1.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等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务;
2.在国内外知名企业担任中高级技术职务或中高层管理职务。
(二)申请条件
符合上述人才类别的,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优秀人才一般应为企业法人代表、企业高管、企业核心技术人员等,且自身持股比例不低于10%;
2.申报企业注册成立(或新迁入)时间不超过5年(截至2026年1月1日),拥有独立自主知识产权,且科技成果领先,具有良好产业化条件和市场前景。
二、重点园区人才创业项目
本项目按选拔类项目程序执行。根据项目规模、技术先进性、产业化水平等方面综合评价,每年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的资金支持,项目支持期为3年。资金可用于支付企业办公用房租金,购置企业经营、生产、研发设备,进行企业用工资助等。项目资金申请时,需提供相关支出凭证(创业团队如尚未成立企业的,需在立项之日起2个月内成立企业,并提供相应的支出凭证,若未能足额提供凭证,则按照实际支出给予资金支持)。
(一)支持对象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具有自主创业经验,熟悉相关产业领域的创业人才团队。
(二)申请条件
符合上述人才类别的,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创业人才团队如尚未成立企业的,需在立项之日起2个月内成立企业;创业团队如已成立企业的,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超过3年(截至2026年1月1日);
2.创业项目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创业项目与创业计划可行性强;
3.创业团队中起主导作用的创业人才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且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持股比例超过10%。
三、技术研发人才引育项目
本项目按选拔类项目程序执行。根据人才团队在技术攻关、成果转化等方面综合评价,给予30万元或60万元的团队建设支持,资金可用于企业科研创新和改善研发人才及团队成员工作生活待遇。项目执行期为2年,资金分2次拨付。
(一)支持对象
企业新引入的技术研发人才,具备一定的领导能力,带领团队开展技术攻关、课题研究或成果转化。
(二)申请条件
符合上述人才类别的,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研发人才在企业工作未满3年(截至2026年1月1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按规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个人所得税,且年收入高于上海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3倍;
2.研发人才带领的团队在项目、产品和技术开发等方面有实际工作经验,有一定的研究成果和转化业绩;
3.研发人才带领的团队专业结构合理,在技术、应用、工程化等各环节具有关联性和互补性。
四、成果应用场景示范奖励项目
本项目按选拔类项目程序执行。经认定后,按不超过合同实际成交金额10%的比例给予人才团队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一)支持对象
支持引育科技成果转化人才,积极推动科技成果市场化应用,成功签约重点领域优秀示范场景项目的核心人才团队。
(二)申请条件
符合上述人才类别的,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核心人才按规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缴纳个人所得税,在项目中承担核心技术研发、场景对接或推广实施职责,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带头人等领导岗位;
2.示范场景项目已签订正式合同,合同对方为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等合法主体,项目内容属于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的场景化应用,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3.区科委组织专家认定为重点领域优秀示范场景。
五、优秀研发负责人项目
本项目按补贴类项目程序执行。经审核认定后,按企业上年度研发经费支出较前一年度增量的10%给予研发负责人一次性奖励,单个负责人单次奖励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一)支持对象
带领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开展技术创新与产业创新的核心管理人员或技术负责人。
(二)申请条件
符合上述人才类别的,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对企业研发投入决策、研发团队建设及技术创新工作负主要责任的人才;
2.所在企业实现研发投入单独列账、单独核算,按规定已完成企业所得税申报事项;规模以上企业应同时完成统计部门研发报统;
3.所在企业上年度研发经费支出(按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口径核算)高于1000万元,研发投入强度(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10%;
4.同一企业每年仅能推荐1名负责人申请。
六、创新创业人才支持项目
本项目按选拔类项目程序执行。根据项目规模、技术先进性、产业化水平等方面综合评价,每年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的资金支持,项目支持期为3年。
(一)支持对象
在“创·在上海”国际创新创业大赛获奖的人才和团队。
(二)申请条件
符合上述人才类别的,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及团队在“创·在上海”国际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团队优胜奖”;
2.申请人及团队自获奖之日起1年内成立企业,并开展实质性经营活动。
来源:上海金山
上海高新技术企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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