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核心区建设,根据《浦东新区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浦商委规〔2025〕3号)《浦东新区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深化国际航运中心核心区建设实施细则》(浦商委办发〔2025〕7号)等有关规定,现就开展2026年度浦东新区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深化国际航运中心核心区建设(支持高端航运服务业发展)第二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领域
支持高端航运服务业发展。支持航运金融保险、海事仲裁、船舶管理、航运经纪、航运科技等高端航运服务企业提升功能,支持高能级国际航运品牌活动提升影响力,对于上述符合资源集聚、创新引领、能级提升、补齐短板等功能的项目,经评审,给予一定奖励。
申报主体应近三年无严重违规违法行为,未被政府部门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失信惩戒,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
二、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书》;
(2)企业发展情况及申报项目介绍(包括基本业务介绍、员工数量、业务模式、项目建设已经支出相关费用清单、项目发展成效及未来业务规划等);
(3)高能级国际航运品牌活动类项目另需提供项目费用明细、场地租赁费发票、搭建费发票和付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相关要求
(1)同一扶持对象在选择区级不同类型的财政扶持政策时可从优,但不得重复或同时享受。申报主体需对是否申报和承担过财政资金支持的其他类别项目进行主动申明和告知承诺。
(2)申请企业各项申报材料须真实有效,线上线下同步提交,线下材料统一使用A4纸,按项目申报书顺序依次排放,装订成册,封面、资金申报单位承诺书、资金申请表页面每页加盖公章,其他加盖骑缝章,一式五份。
四、项目申报程序
(1)申报时间:第二批支持高端航运服务业发展项目申报主体按照本指南要求自2026年9月21日0:00点至10月31日24:00点进行线上申报,逾期不予处理。
(2)申报流程:线上申报入口:登录“浦易达”浦东新区惠企政策服务平台,通过法人一证通登录平台进行在线申报,按要求提交相关附件材料,并将加盖公章的《项目申报书》及相关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五份),于申报截止日前交至税收户管所在片区管理局/镇政府,由片区管理局/镇政府对申报资格完成初审盖章后报至区商务委。
来源:上海浦东新区
上海高新技术企业服务中心
政策服务部:方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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