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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临港新片区数字化转型支持专项第二批次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26-10-12 |栏目:通知指南 |浏览次数:23

为全面贯彻数字上海建设战略部署,立足上海“五个中心”建设要求,加快临港国际数据经济产业园建设,构建国际数据加工枢纽。根据关于印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国际数据加工枢纽建设方案》的通知(沪自贸临管委〔2025〕74号)、关于印发《临港新片区促进数字文化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沪自贸临管委〔2025〕135号)、关于印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发展“超级个体”经济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沪自贸临管委〔2026〕19号)、关于修订《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进一步集聚发展新型算力赋能新质生产力若干政策》的通知(沪自贸临管委〔2025〕40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开展临港新片区2026年度数字化转型支持专项第二批次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符合临港新片区2026年度数字化转型支持专项第二批次项目指南(详见附件)的支持领域。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单位,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财务制度健全,具有承担项目建设开发、应用推广、提供专业服务的相应能力。

(二)建设类项目申报单位为项目的建设主体及产权归属单位,原则上不支持政府投资类项目。

(三)建设类项目执行期一般在两年内(最迟不超过2027年12月31日)。

(四)奖励补贴类项目需在2026年项目申报截止日前取得一定成果,且成果在培育新模式、新业态,以及构建企业新业务板块和增长点等方面具有先进性、创新性和示范性,原则上不对在申报截止日前未完成的项目进行支持。

(五)申报单位不得提交包含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对于已承担本专项资助资金立项项目建设,且项目尚未完成验收的单位,将不再受理其新项目申报。

三、申报审核程序

(一)申报时间

2026年9月24日至 2026年10月16日(以系统显示时间为准,临近截止时间系统拥堵,建议尽早提交)。

(二)网上申报

本次申报采用网上填报的方式。

申报单位请通过“法人一证通”登录临港新片区“一网通办”(https://p.lingang.gov.cn),选择“线上服务”—“办事汇(临港新片区财政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管理系统)”,检索政策名称“临港新片区数字化转型支持专项资金(申报)”找到对应申报事项,在线填报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三)评审方式

由我委委托第三方评审机构及专家开展材料审核、专家评审等工作。专家评审主要采取会议评审方式,必要时辅以现场考察,届时须申报单位提前做好准备和配合工作。

(四)公开公示

我委根据评审情况,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后正式下达拟支持项目计划,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示。

附件

2026年度临港新片区数字化转型支持专项第二批次项目指南

一、项目建设类

序号支持方向具体内容
A 国际数据业务创新 国际数据创新平台:赋能来数加工、数字出海、数字文化、AI赋能创新等重点领域,支持各类市场主体、高校院所、行业社会组织等建设高水平数据跨境专业服务平台或数据创新示范平台。 
B数字文化1.数字文化项目出海:支持建设海外发行、海外营销、内容分发等数字文化服务出海平台。2.数字技术迭代创新:支持建设AI创作、虚拟引擎、图形渲染、模型训练、智能推荐与分发等关键技术研发平台。3.内容直播平台发展:支持打造专业性强、集聚显著的网络直播基地或平台。

二、奖励补贴类

序号支持方向具体内容
C培育国际数据产业1.数据跨境场景落地:对在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期间,通过数据跨境场景化试点完成备案,且场景具备创新性和示范性的各类市场主体,予以奖励。2.国际数据经济产业国际合作:对基于中国与全球南方国家的国际数据合作,在数字文化、人工智能、数据跨境加工等领域落地具体项目,形成具有代表性的国际合作示范案例的各类市场主体,予以奖励。
D建设国际数据加工枢纽数据基础设施:对运营国际数据中心数据专线的各类市场主体,予以补贴。
E超级个体(“OPC”)1.优质生态主体聚集:对开放应用场景、带动OPC主体成长的“链主”企业,运营OPC功能性平台,及开展OPC项目的主体,根据实际成效予以奖励。2.数字准创客项目培育:对开展数字准创客项目孵化、创业实践等,并取得一定成效的数字准创客基地,予以奖励。
F数字文化1.数字文化项目出海(出海翻译制作):对企业自有作品或已取得完整海外发行授权的影视、动漫、演艺剧目,开展面向海外市场的多语种翻译、配音配乐、字幕制作、发行包装等本地化制作,且成效突出项目按规定予以奖励。2.网络游戏出海发行:对在海外发行上线新款网络游戏产品,且本年度新增海外上线网络游戏产品数量达到规定标准的市场主体,予以奖励。3.原创IP 海外出品:支持本土原创IP改编成网络文学、网络剧集等在海外主流平台上线取得市场成效,对投资协议等文件中载明的第一出品方,予以奖励。4.产业载体集聚:支持打造IP孵化中心、优质内容创作基地等平台,对搭建共享办公、行业交流等空间,配备共享设施的主体,根据平台运营成效予以奖励。
G智算生态培育1.产业生态培育:对搭建智算领域工具服务型平台、面向企业开放算力资源,推动算力资源提供方、需求方、技术服务商多方联动合作,构建协同共赢的算力产业生态的各类市场主体,根据生态服务效能,予以奖励。2.开放场景算力:针对跨境医疗、增值电信、自动驾驶、数字文化等重点领域,开展具有示范效应的算力应用项目。依据其实际算力使用情况,予以补贴。
H智能网联测试应用1.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支持企业于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在临港新片区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基地与开放道路开展测试与技术验证予以补贴。2.智能网联汽车示范运营:支持企业于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在临港新片区开展智能出租、智能重卡、无人装备等示范运营活动予以补贴。

来源:上海临港新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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