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黄浦区时尚产业发展,根据《黄浦区促进时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黄商务委规〔2023〕1号)相关规定,对2026年有关申报事项说明如下:
一、申报主体
适用于从事时尚产业相关设计研发、品牌发布、展示推广、时尚活动、文商旅融合等业务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支持对象应当符合黄浦时尚产业导向,守法经营、依法纳税、信用良好、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二、资金支持范围
(一)支持具有发挥引领时尚风向标作用的国际知名品牌发布、国际流行趋势作品发布、设计师作品发布与展示、国际时尚论坛、时尚展览和国际交流等时尚活动,以及具有时尚引领性、公共传播性和行业促进作用的载体建设、内容生产发布与推广等项目,形成具有时尚影响力的展示高地。
(二)支持传统商业的融合发展,鼓励商业企业加快释放服务消费和新兴消费潜力,将时尚产业与科技、商业、旅游、文化、会展、体育等跨界融合发展,打造多元化时尚消费应用场景。
注:2026年申报的项目举办时间为2025年10月25日至2026年10月22日。
三、申报材料
对符合《黄浦区促进时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规定,且申报材料齐全的项目予以受理,申请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申报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的单位应提交下列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并提供扫描版文件):
1、《二〇二六年黄浦区促进时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详见附件);
2、主体资质材料;
3、项目方案说明、总结、项目实施地点的场地证明等相关材料;
4、项目的相关批准文件;
5、项目的专项审计报告;
6、其他相关材料。
四、申报流程和时间
1、下载打印《二〇二六年黄浦区促进时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填写完毕后签字盖章,连同其他相关书面材料,采取电子材料报送和现场递交书面材料方式报送至区商务委。
2、电子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10日17时前,电子材料报送至邮箱:hpswwsyfz@126.com,过期不予受理。
3、电子材料审核通过后,将通知书面材料报送时间,不接受快递、邮寄等方式。书面材料报送地址:山东中路1号黄浦区机关大楼1号楼西910室殷老师处。
4、书面材料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为正本原件(需标明),两份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正本原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封面、申请单位意见栏)、骑缝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采用A4纸双面打印,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材料,于左侧装订成册。书面申报材料不退还。
来源:上海黄浦
上海高新技术企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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