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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长宁区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时尚创意产业政策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6-11-05 |栏目:通知指南 |浏览次数:11

为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加快区域现代化产业体系构建,依据《长宁区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结合长宁区产业发展实际,长宁区商务委特发布时尚创意产业政策申报指南。

一、申报主体

在长宁区依法设立、信用记录良好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二、基本申报材料

1.申请表(提交户管服务单位审核、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支持方向

方向1:行业活动及新产品推介

支持内容:

支持企业举办时尚创意权威指数发布、时尚消费融合、产业高端论坛、创投行业沙龙、交流会展等活动,符合要求的,对运营主体给予每场活动最高不超过50万元,单个市场主体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专项申报材料:

1.活动总结或评估报告等;

2.活动专项审计报告;

3.申报项目需要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方向2:市文创资金配套

支持内容:对获得上海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

持资金(在建扶持类项目)支持的市场主体,经认定和评估,按照不超过市区1:0.5比例给予配套支持,不超过150万元。

申报条件:获得市文创(在建扶持类项目)扶持且已验收通过。

专项申报材料:

1.市文创立项和验收相关证明材料;

2.资金申请表;

3.申报项目需要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四、申报方式

纸质申报材料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采用A4 纸双面打印,按次序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一式三份提交户管服务单位初审。

来源:上海长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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